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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4-050012
- 處分日期
- 2015/05/20
- 違規日期
- 2015/04/17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未檢具廢清書變更申請文件,送本局審查核准及「廢玻璃,R-0401」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等情事,限期於104年6月30日前檢齊改善完成證明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文件,報請本局審驗,如未依限送達前開文件,視為未改善完成,將依法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第36條第1項、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中平村中隆一路一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中平村中興路九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