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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4-050012
 
            
            
            
                
- 處分日期
 
                - 2015/05/20
 
            
            
                
- 違規日期
 
                - 2015/04/17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未檢具廢清書變更申請文件,送本局審查核准及「廢玻璃,R-0401」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等情事,限期於104年6月30日前檢齊改善完成證明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文件,報請本局審驗,如未依限送達前開文件,視為未改善完成,將依法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第36條第1項、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中平村中隆一路一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中平村中興路九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