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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50013
- 處分日期
- 2024/05/27
- 違規日期
- 2024/03/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下稱環管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3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頭份廠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頭份廠從事金屬製品製造作業,領有罐頭表面塗裝程序(M04)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環管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執行督察時,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運轉中,確認無故障報備,現場查核貴公司M04製程空污防制設備操作紀錄,核有未依核准操作許可每日紀錄項目記錄情形(缺少廢氣焚化爐之加熱區風量),另查113年1月至3月份假日(1/6、1/7、1/20、1/21、1/28、2/3、2/4、2/17、2/18、2/24、2/25、2/28、3/2、3/3、3/9、3/10)查有實際生產作業卻未記錄空污防制設備操作數值,未按許可登載每日操作記錄且廢氣焚化爐現場無設置加熱區風量監測儀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二九三之八○五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尖下里尖豐路六三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