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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新畜牧場

文號
40-111-02006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2/18
違規日期
2021/07/1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臺端收受事業產出之廢木材(R-0701)並做為鍋爐之燃燒原料,惟臺端未具備廢木材再利用資格,即逕行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雙連里三五鄰雙連坡七九之一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陸光路14巷96弄29衖12-8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