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光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7-110008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8/11/16
- 違規日期
- 2018/09/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進口廢塑膠批發零售之再利用作業,於107年5月7日報關進口PVB廢塑膠捲片計26.88公噸,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審查核准及未依「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申請再利用登記檢核通過。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期限:文到30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三義鄉勝興村水美四六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三義鄉勝興村19鄰水美46號
- 統一編號
- 56691391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