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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美環保工程事業有限公司

文號
44-109-070009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07/24
違規日期
2020/03/2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清除作業,並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7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60號),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惟經本局於109年3月25日派員稽查(依據109年3月24日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來函),發現貴公司於永康區文化段761、763-2、774等3筆地號堆置營建廢棄物(R-0503)、廢木材混合物(D-0799)、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鐵(R-1301)與營建剩餘土石方等廢棄物,顯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案由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偵辦中,尚未解除證據保全,現場廢棄物部分責付保管,請貴公司於解除證據保全後1個月內提送處置計畫至本局審查,俟審查通過後依處置計畫期程完成改善,逾期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網寮里永二街一四五巷九之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大灣路942巷641弄89號
統一編號
1698150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