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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

文號
20-107-09000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9/05
違規日期
2018/07/3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平鎮廠)從事化學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7年7月30日至貴公司(平鎮廠)進行設備元件總有機氣體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設備元件編號:M012R5201020LA16檢測濃度2萬1,831ppm,核已違反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不得大於1萬ppm,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貴公司(平鎮廠)107年12月6日前完成改善,並檢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報請本府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12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東勢里快速路一段二四六巷六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東勢里快速路一段二四六巷六二號
統一編號
55738290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