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6-090067
- 處分日期
- 2017/09/26
- 違規日期
- 2017/08/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104樹建字第306號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07A8722)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由旺達明實業有限公司申報之營運紀錄可知,貴公司分別於106年7月17日、7月20日至23日、26日及31日分別委託旺達明實業有限公司清除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代碼:D-0599)共116.87公噸至陽光城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惟未以網路申報遞送三聯單。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1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一七五號一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一七五號一三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