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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獅鉛筆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08-100003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9/10/23
違規日期
2019/04/3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運作甲基異丁酮(列管編號:117-01),未於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以紙本或電子檔案方式保存3年備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規定,爰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長安里中山路一段一八六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
統一編號
1170810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