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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2-100177
- 處分日期
- 2023/10/12
- 違規日期
- 2023/07/25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於本市噪音管制區內公告禁止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怪手機具)從事營建工程之行為(鐵道匝道更換作業),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新北市政府112年6月20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1157884號公告事項五、(二)規定,爰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長興街二段7號(五堵貨場)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