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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80002
- 處分日期
- 2018/08/02
- 違規日期
- 2018/06/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M01合成乳膠製造程序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2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洩漏超標之設備元件TK411-O01淨檢3623.08ppm;設備元件3F2PLY-305F15淨檢值7226.31ppm。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