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大溪砂石行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大溪砂石行

文號
20-111-12001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12/16
違規日期
2022/07/0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32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查貴行於本市林園區潭平路507之1號從事砂石採取作業程序(M01),原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928-01號,有效期限為109年06月03日至111年03月19日止),經本局人員111年07月06日至貴行稽查發現,貴行砂石採取作業程序(M01)正進行操作中,因貴行所領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已逾期後失其效力卻仍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令停工。 限於112年3月1日前向本局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潭頭里潭平路五○七之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潭頭里潭平路五○七之一號
統一編號
6290712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