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程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1-113-031601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03/29
- 違規日期
- 2024/02/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2,4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經營汽車客運業、汽車修理業等,廠區內有洗車、保養維修作業,其廠內溝確實有廢油污、水箱精等廢棄物於水溝內,前述行為已違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二款(略以):「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二、污染地面、池塘、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鼎力路一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鼎力路123號
- 統一編號
- 54218645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