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3. 太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太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020023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2/22
違規日期
2017/01/1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貴公司所屬大甲廠於本市大甲區義和里重義二路151號1、2樓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211-03號),經本局於106年1月18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檢測值:55.4mg/L(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21mg/L(限值:100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已於106年2月17日以太御字第1060217001號函提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請於106年3月7日前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生化需氧量及化學需氧量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請注意時效)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義和里重義二路一五一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重義二路151號1樓、2樓
統一編號
5343243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