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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8-050007
- 處分日期
- 2019/05/16
- 違規日期
- 2019/01/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月14日16時許派員前往,經查該址為「華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起造之「新北市汐止區水源段****地號等4筆新建工程」,屬「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所稱之第一級營建工程,稽查時正進行擋土排樁作業,現場會同承造商「久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依前開管理辦法暨「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核,查獲缺失如下: (1)工地周界:工地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違反前揭辦法第6條規定,記缺失4點。 (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前揭辦法第8條規定,記缺失4點。 (3)裸露地表:營建工地裸露地表舖設防塵布覆蓋面積未達80%,違反前揭辦法第9條規定,記缺失4點。 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12點缺失,超過10點以上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予以告發,並限期於108年2月13日前改善完成,屆期本局將再派員前往複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8及9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中和路三六六號一四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水源段1070、1074、1134及1134-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