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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0-110015
- 處分日期
- 2021/11/17
- 違規日期
- 2021/09/16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該試驗中心毒性化學物質「重鉻酸鉀」申報運作紀錄表結餘量共計0公克,由該公司人員陪同至運作場所(貯存)清點現場結餘量共計226.35公克(含瓶重)與所提供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不相符;惟該試驗中心未按成分含量與濃度區間,按實際運作情形,逐日記錄,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南路六之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