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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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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100027
- 處分日期
- 2024/10/25
- 違規日期
- 2024/08/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27日依民眾陳情前往貴廠稽查(稽查編號:07-w-10903819),現場放流口正在排水,本府環保局立即進行採樣,水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COD)為119 mg/L (標準為100mg/L),已超過放流水標準,以上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4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新埔鎮文山里文山路亞東段三六九、六○○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新埔鎮文山里文山路亞東段三六九、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