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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莊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崙廠

文號
30-111-050004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2/05/05
違規日期
2022/01/0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9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11年1月7日10時54分會同該廠人員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該廠放流口發現放流口管線上方有泡沫溢出至地面情事。2.據該廠人員表示泡沫為管線上方未封阻而溢出,污染地面,經查該廠廢污水疏漏至地面土壤,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未於事故發生三小時內通報本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曁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依法告發。3.該廠放流口水色呈深色,故本局立即水質檢測採樣,檢測項目COD,採樣數值如現場採樣紀錄表,樣品4度C保存,俟檢測結果辦理後續,以上過程均拍照錄影存證。4.現場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1080122),放流口上方孔洞已進行簡易封阻。5.另陳情該廠上下班鐘聲,該廠人員表示將立即改善。6.COD檢測結果731 mg/L已超過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9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復興村隆興路一二之三○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隆興路12-30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