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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90001
- 處分日期
- 2017/09/01
- 違規日期
- 2017/06/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0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45,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從事商標紙製造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之造紙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經濟部工業局南崗(兼竹山)工業區服務中心人員於106年6月27日稽查,已取得經濟部工業局南崗(兼竹山)工業區服務中心廢(污)水聯接使用證明,惟發現膠帶塗佈程序產生之廢水及排放至雨水下水道之廢水經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未取得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未經取得經濟部工業局南崗(兼竹山)工業區服務中心同意而逕將作業廢水排入南崗工業區域內之專用雨水道,再由經濟部工業局南崗(兼竹山)工業區服務中心之逕流廢水放流口(RD36)排入地面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5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第20條、第21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工業路二三、二七、二九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工業路二三、二七、二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