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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80024
- 處分日期
- 2021/08/19
- 違規日期
- 2021/05/1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0年5月16日15時44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該場放流口未排放廢污水,於周邊溝渠未發現繞流排放情事。2.於當時查核該場水電錶紀錄表,水、電紀錄表僅紀錄至110年5月12日,其110年5月13、14、15未每日記錄其累計用電度數、未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數,已分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等規定,依法告發。3.已當面告知該場人員已違反上述條款,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4.另當面告知該場人員確實遵守環保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水林鄉順興段七○九、七一一地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水林鄉順興路6之28號(順興段709、71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