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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1-04000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4/06
違規日期
2022/03/1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2,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前揭地號稽查,查貴公司工程作業期間核准應設置沉砂池(合計容積為33.05立方公尺),惟現場所設置沉砂池(合計容積0.648立方公尺),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實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25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新街里環北路四○○號八樓之八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東芝路76號旁(中壢區芭里段213及214地號)
統一編號
8320457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