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婦王企業社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婦王企業社

文號
30-113-03000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3/21
違規日期
2023/08/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7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於112年08月16日14時32分派員至本市鳥松區水管路4巷2-3號A棟查察。經會同現場人員至廠房內查察,經查臺端所經營之「婦王企業社」主要為清洗清潔劑(洗碗精)回收瓶罐,其製程(略以):清洗回收之清潔劑(洗碗精)瓶罐/或購入新瓶罐→以地下水調配比例、攪拌、分裝→出貨,臺端所經營之「婦王企業社」於廠外設有一簡易清洗洗碗精瓶罐作業區,員工將清洗廠區廢(污)水及清洗回收洗碗精瓶罐之作業廢(污)水未經收集處理即漫流地表排出廠外,致廠外道路及水溝內產生大量泡沫。上開製程核屬水污染防治法第2條第7款暨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事業(化工業):清潔用品製造業,惟未領有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略以):「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後,並依登記事項運作,始得排放廢(污)水。...。」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命臺端所經營之「婦王企業社」自文到日起位於本市鳥松區水管路4巷2-3號A棟之廠房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分期繳款中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文雅街六二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水管路4巷2-3號A棟
統一編號
0849612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