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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合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010004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9/01/03
違規日期
2018/08/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未取得水污染廢水貯留許可文件,逕將清洗廢水貯留於該廠下方槽體,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2日稽查屬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並命文到日起全部停工。倘貴公司經各級環保機關查獲未依規定停工,本府除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4條規定移請司法單位偵辦外,另依行政執行法第30條規定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怠金。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三段九六五之二號二樓
違規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國聖里中山路三段965-2號
統一編號
2459742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