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3-113-070003
- 處分日期
- 2024/07/22
- 違規日期
- 2024/07/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未符合規定(查核缺失點數總計10點(含)以上)。(工地周界之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分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缺失點數4點]、裸露區域第1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90%[缺失點數4點]、工地出入口已設置洗車台,但未設置防溢座[或其他防止廢水溢流之防制設施]廢水收集坑及沉砂池[缺失點數4點],查核缺失點數總計12點;污染程度A=1,污染物項目B=1.5,污染特性C=1,影響程度D=1,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E=-0.7)(工程名稱:凱士士大同雙連段總部大樓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10建字第0163號)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一段三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03號前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