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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10003
- 處分日期
- 2021/01/05
- 違規日期
- 2020/07/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10月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及時監控系統」,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頭車號:KEC-9151,尾車HAA-8713)於109年7月6日、109年8月21日、109年9月9日載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裝置GPS系統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聯單編號:R14A276210900029、R87A083810900130、R87A083810900137),該清除車輛(HAA-8713)GPS未維持系統正常運作,致無軌跡回傳,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旗山區三協里花旗二路一四八巷四弄三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旗山區花旗二路148巷4弄3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