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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60001
- 處分日期
- 2025/06/02
- 違規日期
- 2025/03/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4年5月12日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資料(勾稽區間:114年1月至3月),貴公司承攬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原為大坪林建設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04)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龜01502-01號]產出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於114年1月至3月委託大遠工程有限公司清運,惟該工程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未於廢棄物清除前連線申報清運資訊,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授權訂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1.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新興里新興街一四○巷四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塔寮坑段83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