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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110058
- 處分日期
- 2022/11/29
- 違規日期
- 2021/08/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經本局於109年6月17日稽查發現廢棄物露天貯存未設有防止雨水、地面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10年6月29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10062703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10年7月31日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10年8月24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商號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蚶寮里一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蚶寮里一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