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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0-030036
- 處分日期
- 2021/03/29
- 違規日期
- 2021/03/13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3月13日22時2分派員前往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稽查,現場查獲關臺端所經營商行,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洗車商業行為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點或場所」公告事項第2項:「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不得從事行為」。違規改善部分:稽查當下現場已命貴商號停止使用動力機械,本局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三段七九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烏日區中山路三段79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