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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110006
- 處分日期
- 2022/11/08
- 違規日期
- 2022/09/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接獲通報有火災情事,遂於111年9月20日13時51分派員前往稽查,並提供是(20)日13時13分CCTV影像周界外造成空氣污染影片資料,經貴公司人員觀看照片後,坦承是日(20)日約13時10分左右發生爆炸巨響,經查係因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M01製程)爐渣堆置場(X004)氧化渣,因人員操作怪手傾倒爐渣時,未依工廠操作SOP(靜置爐渣需24小時以上),逕自傾倒爐渣,作業時疑接觸水氣致產生反應,引發爆炸起火,惟未設有適當防制設備或措施致產生大量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沿海二路1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