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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00020
- 處分日期
- 2024/10/17
- 違規日期
- 2023/06/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2年6月8日執行「0608」專案搜索行動,本局同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林園組裝廠(本市林園區龍潭段274、275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產出廢岩棉裁切邊、廢塑膠膜、廢木頭裁切邊、廢潤滑油、廢酒精空桶,惟廢酒精空桶交由回收商而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其餘廢棄物交由小港廠,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期文到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2)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二七二之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龍潭段274、27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