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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60012
                
- 處分日期
- 2023/06/12
                
- 違規日期
- 2023/04/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接獲民眾陳情,遂於112年4月26日14時33分會同該公司代表於廠內排放管道(P001)依採樣規定進行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採樣,經分析得知該公司廠內製程(發酵區、原料區)經排放管道(P001)排出之異味污染物檢測值為309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值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阿蓮區港後里港後一三四之二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阿蓮區港後134之2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