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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天助養豬場

文號
30-100-010014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1/01/26
違規日期
2010/12/1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01日。
裁處依據
台端從事豬隻畜養作業,領有本府發給之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於99年12月14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查獲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92mg/L,最大限值:1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查台端自本次違反之日起,往前回溯6個月內,於99年7月5日曾違反相同條款,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項次一計算結果(如附件1裁處罰鍰額度計算表),應裁處罰鍰新臺幣1萬2仟元整。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礁溪鄉大林尾段八一二地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礁溪鄉林尾段425-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