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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07-060002
- 處分日期
- 2018/06/13
- 違規日期
- 2018/06/12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府於105年10月6日以府環水字第1050236367號、106年6月27日府環水字第1060144910號公告貴公司所使用本市蘆竹區內興段745、748及750地號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並分別以106年6月15日以府環水字第1060138022號函及106年6月30日以府環水字第1060151814號函,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法整治法第13條及37條規定,限期貴公司提出污染控制計畫,本府依上開規定要求貴公司於107年1月7日(內興段745、748、750地號第1次限期)、106年12月23日(內興段745、748地號第2次限期)前提出污染控制計畫報本府核定後實施。經查貴公司截至107年1月7日尚未提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書報本府進行審核,核已違反土污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蘆竹里南崁路二段四八八巷四○○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2段488巷4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