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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120009
- 處分日期
- 2021/12/08
- 違規日期
- 2021/08/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清運機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查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K*A-3*82,第28週[2021年07月04日至2021年07月10日],第29週[2021年07月11日至2021年07月17日],第30週[2021年07月18日至2021年07月24日],第31週[2021年07月25日至2021年07月31日],第32週[2021年08月01日至2021年08月07日],未依規定於該週之次週五前上網做週確認。)(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一八六號九樓之四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北區)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