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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110006
- 處分日期
- 2018/11/15
- 違規日期
- 2018/04/1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9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從事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作業(廠址:宜蘭縣五結鄉成興村利工一路二段三一號),領有本府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登記在案,惟貴廠未依核定許可內容登載事項運作(氟系廢水進入T01-040、回收貴金屬後之廢液排入T01-11、T01-24設一連接閥接至T01-29均未登載於許可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4月19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92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成興村利工一路二段三一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成興村利工一路二段三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