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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3-080022
- 處分日期
- 2014/08/21
- 違規日期
- 2014/06/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且除立即停止排放外,並於103年9月29日前檢送已妥善收集處理廢(污)水之相關資料,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之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3年09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埤頭鄉興農村彰水路四段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埤頭鄉興農路村彰水路4段11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