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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70008
- 處分日期
- 2022/07/29
- 違規日期
- 2022/07/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字號:106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141號),並登載無貯存場或轉運站,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於生活廢棄物質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申報111年4月15日以清運機具(車號:770-RF)清運25.43公噸水肥進入本局水肥處理場(營運紀錄編號:B23A79481110500042),惟查該日並無貴公司清除機具入場紀錄,貴公司申報資料與實際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朝貴一街一六號二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朝貴一街一六號二樓之一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