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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30053
- 處分日期
- 2021/03/25
- 違規日期
- 2021/01/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廠於本市仁德區從事軟式黏性膠帶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膠帶業製造程序(M04)操作許可證,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10年1月22日派員督察,查該廠固定污染源膠帶業製造程序(M04)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連續式吸脫附接續冷凝處理(A002),發現A002每日操作紀錄表自109年12月1日至110年1月22日均記載出口廢氣濃度10PPM,經該廠人員表示,許可異動前的舊款濃度指示計已汰換,並已新設濃度顯示計,惟現場人員仍循例抄寫舊款濃度指示計的顯示值,該廠未確實記載監測設施顯示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岡山北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文賢路二段四五號22.9219796,120.2389825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