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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50044
- 處分日期
- 2022/05/25
- 違規日期
- 2022/01/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觀音廠(管制編號:H53A8530)係屬「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授權訂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九)再利用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與事業廢棄物、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亦同。」;惟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10608310001),主要原料及添加物之種類及用量:C-0110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最大使用量為60公噸/月,並經本局於111年4月29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資料(勾稽區間:110年1月至111年3月),發現110年9月、110年12月、111年2月及111年3月C-0110申報重量已超過最大使用量60公噸/月,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工業九路三三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工業九路三三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