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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3-050007
- 處分日期
- 2014/05/11
- 違規日期
- 2013/12/10
- 違反法條
-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第2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3年6月30日前),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日連續處分執行準則」第3條規定,檢具經技師簽證之功能測試完成報告書及檢具102年12月5日起至提送日止之用藥量、污泥產生量及操作參數之按次紀錄文件,送請本縣環境保護局審查,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3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第2項及第16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第46條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1年10月8日環署水字第1010089309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處以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和美鎮鐵山里彰美路三段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和美鎮鐵山里彰美路三段一○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