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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0-080755
- 處分日期
- 2021/08/26
- 違規日期
- 2021/05/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6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工程施工作業,本局於110年5月17日15時10分左右派員前往臺中市霧峰區象鼻路上土地(霧峰區萬斗六段944-18地號)勘查結果,現場堆置大量一般廢棄物,經循線追查相關事證及貴公司於110年5月18日10時10分到案說明,坦承貴公司一般廢棄物未依規委託合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逕由員工李○○清除處理。經本局重新審認,貴公司所排出之廢棄物為一般廢棄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山腳里民生三街四八巷二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象鼻路上土地(霧峰區萬斗六段944-18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