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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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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60008
- 處分日期
- 2024/06/11
- 違規日期
- 2024/02/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土石方堆置場所,經查地平面上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堆置場之總設計或實際堆置體積在3,000立方公尺以上,核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惟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自113年06月12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4條及第8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舊城路二一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下罟段99、10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