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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廠

文號
20-106-03001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3/13
違規日期
2017/02/2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冷凝器(A757)入口溫度為20℃,與許可證標準不符(25-40℃),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成功路二段九三五、九三七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成功路二段935、937號
統一編號
1545845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