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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苓雅區福裕段福裕案大樓新建工程

文號
30-108-01000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1/04
違規日期
2018/11/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罰鍰金額
NT$27,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工地導溝工程已經施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後續請業者陳述意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福裕段一三二四地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福裕段一三二四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