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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10018
- 處分日期
- 2021/01/29
- 違規日期
- 2020/12/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25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9年12月29日14時56分派員至本市小港區沿海二路12號稽查,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沿海二路上,貴公司大門前)發現貴公司廠房頂確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經查係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編號:M01)進行廠房頂鋼板更換作業,因舊鋼板長時間作業累積粉塵於廠房頂,更新作業過程因未設置揚塵防制設施,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5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沿海二路1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