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寶玲畜牧場
- 文號
- 41-108-020003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19/02/15
- 違規日期
- 2019/01/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於本縣大林鎮甘蔗崙段135、135-3地號張寶玲畜牧場,經本局108年1月12日派員前往稽查,見廢水鵝毛直接排放至溝渠,且溝渠內有鵝毛淤積,造成環境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28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大林鎮甘蔗崙段一三五、一三五之三地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大林鎮甘蔗崙段135、135-3地號張寶玲畜牧場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