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暉企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7-100012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8/10/15
- 違規日期
- 2018/06/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容器回收儲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廢容器回收物貯存之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其種類名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暨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陽明街二七七之一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光武街22-1號
- 統一編號
- 54310349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