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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0-100013
- 處分日期
- 2021/10/26
- 違規日期
- 2021/10/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 罰鍰金額
- NT$28,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局辦理之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18點影響防制效果: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10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記4點。3.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記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85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11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二八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鶯歌區「新北市立美術館興建工程」(管制編號:F107F82009-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