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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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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30035
- 處分日期
- 2020/03/19
- 違規日期
- 2019/12/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塗裝作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經查貴公司以金屬為原料,使用有機溶劑(油漆及甲苯)經表面塗裝及乾燥程序,且查107年11月至108年10月所使用之有機溶劑總實際使用量達20公噸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表面塗裝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自109年03月19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僑中二街一一四巷二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柑園街1段33巷18之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