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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30032
- 處分日期
- 2023/03/17
- 違規日期
- 2022/11/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1年7月15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向柏泰環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購買木屑作為燃木鍋爐之燃料,惟貴公司未將前揭燃料及燃燒後產生之廢棄物-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D-1199)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限期貴公司於111年10月12日前完成改善;後本局於111年11月1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複查,貴公司仍未將前揭燃料及燃燒後產生之廢棄物-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D-1199)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山頂里山鶯路三二六、三二六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山鶯路326之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