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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00036
- 處分日期
- 2019/10/30
- 違規日期
- 2019/10/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獲作業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下腳料(木條、木板),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又委託清除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未記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另清理廠內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清除前未先與受託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亦未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5條第1項及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貴公司於108年12月20日前完成改善,本局將派員前往複查,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西寶里昌平路四段二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昌平路四段222巷1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